靖江法院初次启用电子封条助力“物联网+施行”
3月22日,靖江法院在一路施行案件中初次启用电子封条,对被施行人财富停止查封。
被施行报酬靖江某机械造造有限公司,涉及一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施行法式后,被施行人将价值较高的激光镭射机床藏匿于其典租的车间内。发现该财富线索后,施行干警敏捷赶至该车间查封设备,经向相关工做人员领会,确定该镭射激光机床确系被施行人所有,施行干警当即采纳查封办法,为包管查封财富平安,施行干警决定启用电子封条对设备停止查封。
施行干警介绍,传统纸量封条存在容易脱落、易被撕毁且难以取证等问题,“电子封条”更让人安心,它能持续工做6个月以上,可对查封的涉案物品施行有效“锁定”,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法院查封的房产、车辆等,或者随意搬运已查封的动产。此外,电子封条还可施行24小时不连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触碰或毁坏封条时,该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拍下毁坏者的照片,实时传输至施行批示中心平台停止留存。
“电子封条”的启用,是靖江法院开展示代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主的聪慧法院建立的有益摸索,它以“司法+手艺”为手段,起到了震慑失信被施行人、彰显司法权势巨子的办案效果。下一步,靖江法院将加快推广“物联网+施行”,加强电子封条、电子监管系统的现实应用,为优化辖区营商情况、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供给有力的司法保障。(王毅 叶丽莉)
编纂:李小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