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金额2280万韩元!福建一公司供应虚假质料收集中标罚没11.4万元
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动作记录中,发现福建*川房地产日处理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质料成交,被罚114000元。详情如下:
当事人:福建百川房地产事务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详细情况:“提供虚假质费谋求中标、交易的”
罚则成果:处以114000元罚款(即相当于购买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2.2800,000元*5所=114000元),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清单,通知布告,在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制止政府购买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1款)
公布日期:2023-02-15 08:58
处罚日:2023-02-13
发行日期:2024-02-12
执法部门:福州市财务局
更多竞价信息,请登陆飞智竞价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