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要廉洁自律证明吗?以身作则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工作调动要廉洁自律证明吗?
平级调动不需要廉洁证明。
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对于干部的平级调动和使用,一般不再进行考察公示等程序,但是对于同级重用或是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虽然属于同级,但属于重用或是进一步使用,还是需要进行公示的。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是的,工作调动的廉政意见对于调入单位非常重要。廉政意见是对被调动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包括个人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调入单位需要了解被调动人员的廉政表现,以确保调入单位的廉政环境和工作风气不受负面影响。
廉政意见的提供可以帮助调入单位做出正确的决策,确保人员调动的廉洁性和透明度,维护组织的廉洁形象和声誉。
以身作则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勤政廉政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猖獗之时,则国势衰弱。历来清官颂扬,污吏遭人唾骂。今天,有些在个人欲望的趋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观、金钱观、子女观面前丧失原则,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有得进了地狱之门,有的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心痛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所以廉洁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所应遵守的准则。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始终保持勤奋学习的习惯。学习是每一名公民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方法就无法改进,执行政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灵就得不到静化,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
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清正廉洁,这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我们如果不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就会破坏和扭曲一个人形象,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人,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享乐,抛弃党纪国法,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的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我们要把廉政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管好自己的“嘴、手、脚”,不做物质的奴力,做精神的强者。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