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党员的生活作风?
党员生活作风问题党章怎么规定?
党组织负责人发现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迹象性倾向问题,群众反映不良的,应当及时提醒对话,抓早抓小,防止小。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勤俭朴实,生活正派,趣味健康,讲党性,重品行,以身作则。
一、不允许赌博或者在公共场所从事有财产输赢的棋牌等活动。
二、不得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做,收钱敛财。
三、“黄色”信息等低俗文化不得传播。
四、不准诚实,不守承诺,引发纠纷。
五、不注意公众形象、不符合身份的言行,不得酗酒、滋事等。
六、不允许不履行赡养、赡养、扶养责任,实施家庭暴力,违反家庭道德。
七、不得与异性进行不正当的沟通或者保持不正当的关系。
八、不得参加有异性陪护服务的活动。
九、不得要求、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请求、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十、不得持有会员卡。
十一、不得用公款互相吃、送节礼,或者用公款支付个人应当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
十二、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等活动不得组织、参与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