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有多可怕
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有多可怕
据说王后和萧淑妃被破除后,被囚禁在后宫的一间密室里。密室四面都是高墙,没有门窗。只有一个小洞开在小门上,这是一个真正的小黑屋。
两人被囚禁在里面,昼夜不见日夜,只能整天泪流满面,互相诉说悲伤。
一天,唐高宗李志想起了他以前的两个情人。他在内监的指挥下来到密室。当他看到密室这样的样子时,他激动了同情心。当他们听到皇帝的声音时,他们立刻欣喜若狂,说:"陛下幸念类日,使妾死更生,复见日月,乞署此为回心院。"
悲伤的唐高宗,泪眼朦胧,然后答应道:"我即有处置!"
消息传到武则天,武则天怒不可遏。唐高宗离开后,武则天指责皇后和萧淑妃各100人,使他们血肉模糊。然后,武则天命令砍断他们的手脚,同时把他们放在酒瓮里,让酒渗进骨头而死。这是骨醉之刑。
先打一百大板,然后砍掉手脚,再泡在酒里,骨醉之刑可怕,可见一斑。
那这件事的可靠性有多高呢?
《新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中对骨醉刑的描述: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说:‘让二妇骨醉!几天死,殊其尸。一开始,诏令到了,后来又拜:“陛下万年!昭仪承恩,死吾分也。至良迪,骂道:‘武氏狐媚,翻覆到此!我后来是猫,使武氏为鼠,我当掐喉以报。后闻,诏六宫无畜猫。武后经常看到两人被发沥血为厉,恶之,以巫祝解谢,即迁徙蓬莱宫,李复见,所以多驻东都。”
研究唐史的书主要有四本:五代《旧唐书》和北宋《唐会要》、《新唐书》和《资治通鉴》。
关于骨醉之刑的记载,早期的《旧唐书》和《唐会要》只有几句话,写《新唐书》的人不仅知道这件事,还写了细节。虽然间隔了两三百年,但他们显然短缺可信度,就像亲眼所见一样。
然后从科学的角度进行分析。
这两个柔弱的女人被打了100块板子,但她们没有死。这是不可思议的。像王阳明这样能文能武的健康男人,被40根棍子打昏了好几次,几乎被打死了。即使你幸运地没有死,你至少会有模糊的血肉,然后砍掉你的四肢,把它浸泡在酒坛里。你怎么能活几天?
因此,王后和萧淑妃的惨痛一定很惨,但骨醉之刑却有些夸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