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的东西和实际货物不符怎么理赔?
经过细致的审查和修改,内容如下:
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采购的商品,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合理期限内未与我们签署正式的采购合同,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商品交付的时间节点和方式,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表将商品交付给我们。
在商品验收环节,一旦发现采购的货物与合同内容存在显著差异,我们应拒绝接收并递交验收报告,基于此,我们会向相关部门投诉供应商,并启动调查程序,以确认供应商是否违约或其他问题,若调查证实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或问题,我们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若供应商持续无法按时交付产品,且产品不符合我们的需求或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活动,以确保采购流程的公正与高效,我们也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