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汽车报废标准?
沈阳市汽车报废准则?
达到国家逼迫报废准则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到牌证治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准则,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抉择1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各,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实》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办理车辆废旧手续时需预备的素材如下: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实素材;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实”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1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依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1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逼迫报废准则规定》,明确依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准则的机动车实施逼迫报废。该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