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汽车修理厂的合作协议?
保险公司与汽车修理厂的合作协议?
协 议 书
甲方: xxxxxx汽车维修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
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优势,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全面提升品牌价值,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在本合作协议期间,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甲方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运营巴士、运营卡车、非运营车辆、家庭自用车等机动车保险。 乙方将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到甲方维修,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所有承保机动车客户脱离危险后,尽可能方便流程和环节。
2、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合作的精神,努力在尽可能多的场合和宣传中扩大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应派专门的客户服务经理联系,随时保持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
3、双方将根据双方的合作意向和客户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共同推出客户服务增值计划,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付诸实施。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过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和客户推荐工作,确保甲方承保车辆进厂维修量的增加。
2、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协助宣传和介绍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和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
3、乙方将与甲方充分配合,按照附件确定的标准及时合理核实事故车辆的维修价格,并指定专人做好维修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意见。如双方对价格有异议,应及时向双方领导报告协调处理。 4、乙方承诺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范围内,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优惠费率。 5、乙方应为甲方员工提供相关的保险知识和技能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业务咨询服务,并对甲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6、乙方承保车辆发生机械事故或其他紧急事故时,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承保车辆提供东平县24小时救援服务。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确定保险事故车辆的损坏,并为乙方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乙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由甲方承保时,应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价格标准内协商确定损坏。对于原工作时间价格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甲方在工作时间方面应优于同类维修厂家同类车型维修的价格。调整维修车辆工时标准及配件价格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付诸实施。
8、甲方在配合乙方确定损失项目时,应坚持“以维修为主”的原则。如果损坏的部件可以通过维护继续使用,并且可以满足相应的技术安全要求,建议客户进行维修,并配合乙方做好客户的解释和说服。
9、甲方不得委托被保险人向乙方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事故和损坏项目提出索赔,并配合乙方对此类案件进行客户宣传和说服。同时,积极强调第一次现场报告的重要性。
10、甲方对事故车辆的维修价格有异议,可在维修前向乙方提出,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甲方应在乙方调查确定损失前保持事故车辆的原始状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拆除车辆,开始维修工作,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赔偿或重新核实损失。
11.甲方应在企业内宣传和促进乙方,利用企业优秀资源和企业效应促进乙方的业务。
12、为方便甲乙双方理赔合作交流,乙方应在甲方工作区设立损失拆除检查中心,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办公用品等相关便利设施。
三、理赔服务
1、乙方为甲方投保的车辆提供24小时365天全国统一报案热线。
2、甲方代理投保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95500服务热线报告后,乙方调查人员在接到95500调度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调查。
3、鉴于乙方充分信任甲方的信用状况,乙方专门设立了绿色通道,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更快、更方便的优质保险服务。 1)24小时接收报告理赔服务 全天24小时提供受理索赔服务。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或司机)只需拨打乙方报告专线95500及时报告,乙方调查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 2)一站式理赔服务 甲方投保的车辆将享受乙方的“VIP客户”服务。如果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将派出具有丰富事故处理经验的“客户服务经理”,提供赔偿全过程跟踪服务。
4、一旦甲方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推荐客户到甲方进行维修,但不能强行干预客户只能到甲方进行维修,维修厂家的选择最终以客户的意愿为准。
5、为加强甲乙双方的理赔合作,乙方调查人员在收到所有分配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理赔专员客户的事故信息,双方应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赔服务。
6、甲方在维修服务站协议型号时,乙方必须按照服务站价格核实损失,甲方还应向乙方出具服务站协议型号维修费增值税发票。
7、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充分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代理事故车辆的索赔,但乙方确认的不良客户不享受委托索赔服务。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信用状况保留最终取消该权利的权利。
四、费用结算
甲方为乙方代理车辆保险业务,保费采用每辆车结算的方式。甲方与乙方核对后结算车辆保费,或甲方直接存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付款后,乙方将按约定的时间结算代理费(书面交接手续)。
五、变更、补充和终止协议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的,双方应达成协议并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时,双方无异议自动延长一年。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双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否则协议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4、如果甲乙双方单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协议自确认违约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
5、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告知第三方,否则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名): 授权代理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