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女医生案进展如何?
德阳女医生案件进展如何?
就这件事,我说警察在 游泳池殴打事件中调解失败。我得到的信息有限。在我看到的报告中,警方调解后,他们吐口水,做鬼脸,没有看到男孩道歉。这种挑衅性的回应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也没有强调父母和监护人承认和道歉孩子的监督教育不力。不知道警方在调整过程中是否强调了孩子和父母的过错和责任。假设在警方的调解中,能够准确认定孩子无理有错。而且家长监管教育不力,有错在先。并敦促他先向安医生道歉。然后是安医生丈夫打人的问题。在报告中,医生的丈夫为殴打道歉。此外,警方处理事件后是否有相应的要求,除道歉外,案件是否妥善结束。有一次,我在报告中看到,中国法院外调解的专家评论称,这是中国智慧的法治处理,节省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可以相对完美地解决问题。但我想说的是,中国调解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有双方的妥协和让步。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出现责权不明确,对与错的大小,顺序不明确。各打50大板很容易。一方很容易承认自己倒霉。容易生长、稀泥、哭闹的孩子有奶吃的不良现象。为了快速休息,很容易出现正义得不到伸张。这种中式调解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当我们看到纠纷时,我们每个人都很容易进入这种惯例。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在发生纠纷时不愿意主动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在安医生的事件中,如果警方第一次调解到位,孩子的父母可能不会去单位闹事,也不会在媒体上抹黑对方的后续行为。而且在对方在单位闹事这件事上,单位没有对闹事的违法行为追究责任,也没有警方介入。这应该是中国调解的后遗症。在第一次调解中,安博士的家人,特别是安博士本人,可能过分强调丈夫的殴打行为不当,因为他要求道歉,没有受到尊重,所以他没有告诉他在更衣室被殴打的事实(他的丈夫说他不知道他的妻子在更衣室被殴打)。可能有人想快速休息,对警方调解失望(这个家庭事后没有向警方寻求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父母后来的行为进一步增长。然后,一件合理的事情变得越来越大,最初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尊重,最终的尊严在愤怒和无助的情况下被捍卫。这一事件表明,中国是调解失败。在今后的事件纠纷中,无论是警方的调解还是单位的条件,还是我们的个人调解行为,都要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