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明被双开,是什么原因导致其被开除党籍?
近日,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共南昌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陈耀明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陈耀明被双开呢?
据了解,陈耀明长期在江西省政府工作,曾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等职。他是江西省政府的重要干部,也是江西省政治生态底线的重要保护者。但是,他却因为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
具体来说,陈耀明被指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陈耀明在担任南昌市委书记期间,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奢华浪费、公款食饮、公款旅游等行为。
二、收受贿赂。陈耀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三、违反组织纪律。陈耀明在组织调查期间,拒不如实阐明问题,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
四、违反廉洁纪律。陈耀明在个人生活中,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违反廉洁纪律。
所以,陈耀明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是由于其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给党和政府造成了极大的缺失,也严重败坏了江西省政治生态。对于此类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果敢予以打击,保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保持党的纯洁性,果敢反对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