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售卖过期食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探究相关法规和制度
餐厅售卖是餐饮行业的常见经营方式,但假如餐厅售卖了过期食品,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而且可能会对顾客的身体健康造成威逼。那么,餐厅售卖过期食品的处罚准则是什么?本文将围绕此问题进行探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已过期、失效或者变质的食品;对已经过期、失效或者变质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不得再次进进流通领域。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准则 餐饮具卫生洗涤消毒》GB 14934-2010的规定,餐饮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处理,确保不再有病菌和有害残留,否则不得再次使用或流通。这些法规制度的出台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同时也为了规范餐饮行业的经营行为。
其次,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餐厅,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拒绝或者限制消费者享有合法权益,或者实行与公平竞争原则不相符的经营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纠正,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许可证。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已过期、失效或者变质的食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最后,为了避免餐厅售卖过期食品的不良行为,相关部门也会摘取相应的监督措施。例如,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假如发现餐厅售卖了过期食品,则会立刻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此外,顾客在就餐时也应警觉餐厅售卖的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情状,如发现此类情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所以,餐厅售卖过期食品是不被答应的行为,其相关法规和制度都明确指出了相应的处罚准则。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顾客健康,我们应当时刻保持警觉,对于餐厅售卖过期食品的现象,应当积极进行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