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古代闹洞房尺度太大,新郎为何还敢怒不敢言
有人说古代闹洞房尺度太大,新郎为何还敢怒不敢言
笔者未婚,参与过不少的婚礼。虽然没怎么闹过洞房,但在网络上却看到不少大尺度的闹洞房。说实话对这样陋习,本人还是比较反感的。什么混合酒、食苹果、摸香蕉……有一些甚至是毫无底线可言,真是触目惊心,感觉越看压力越大。一直以为是社会进取思想开放了,才导致闹洞房的尺度越来越大,翻看史料才知闹洞房古来有之。
《点石斋画报》曾记载这么一则典故:
清康熙年上海宝山县令接了一个案子:原告是前日刚刚结婚的新郎官,被告是同村的小泼皮。告状不为别的,是因为泼皮在新郎新娘结婚那天闹洞房闹过了头,惹得新郎火起,和泼皮动了手,却因拳脚功夫稍差,反被泼皮打得鼻青脸肿。想来也是悲催,好好的“洞房花烛夜”成了“治病疗伤夜”,新郎官咽不下这口气?便告上衙门。
县令大人听完新郎官的陈述,也觉得泼皮实在有些过分,便预备关押他几天替新郎消气;可是泼皮振振有词:“新婚三日无大小”这话可是由来已久,县令听了也觉得有理,一时犯了难。该典故没有笔录结局如何,但依据当时的风俗,泼皮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惩戒,而新郎官,只好食个哑巴亏。
古语云: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就是说结婚之时闹洞房,不要往在意阐明性别之分,开心就好。洞房为何要闹呢?民间自有说法,比如:“不打不闹不热闹”、“人不闹鬼闹”、“闹得越欢过得越久长”,居然如此那就闹呗谁不图个吉利。
闹房经过不同朝代的演变,加上各地风俗迥异,花样也就层出不穷。但是有一点千年来未曾改变,那就是闹洞房的主题必定与性相关。
传闻某地有此婚俗:新房床上展一花席,新娘背对新郎做娇羞状,新郎要把新娘翻过来,屋外便有人问:“翻过来了没有?”新娘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可能是闹洞房者有关荤话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可以说在这样的场合,小黄文是可以大行其道的。
婚俗发展至今,闹洞房越闹越变味,伴娘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这是极为可悲的。笔者认为应该放弃婚礼陋习、弘扬传统美德,营造俭朴、文明的婚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