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人的刑法是什么样的?
古罗马人的刑法是什么样的?
我是水煮汗青,我来回答。
古罗马的成文法制定的比较早,在公元前449年他们就制定了《十二铜表法》,比我们目前现存最早的成文法《唐律疏议》要早了一千多年。
古罗马的刑法经历了三个时期: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国时期。不同的时期对应的刑法也会有所不同,有些非常残忍,有些非常特别,还有些又非常有趣,下面就举几个例子。
一、极具宗教色彩的刑法
在古罗马的王政和共和国时期,刑法内容还是有很深厚的宗教色彩,里面采用的刑罚也很特别。
比如王政时期的献祭刑,这是针对触犯了神明的罪犯而设置的刑罚。其处罚方式是把罪犯驱逐出去,让他离开原来的群体独自生活,以此来赎罪。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当成祭品直接向神明赎罪,做祭品的方法也分几种,有悬挂在绞刑架上,还有被乱棍打死,还有在脖子上挂上石头沉入水底淹死。
这种有宗教色彩的刑法到了共和国时期还存在,比如对于运用蛊术害人的罪犯也会被处以极刑;如果晚上去偷别人的庄稼的,要处死后用来祭祀谷神。
二、残忍的刑罚方式
古罗马进入帝国时期后,刑法的种类就非常多了,而且各种酷刑开始出现,比如有杖毙刑、钉十字架、喂野兽、火焚刑等等,这些酷刑的残忍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古罗马的十字架刑罚是大家最为熟悉的,受刑者会被钉在十字架上慢慢忍受煎熬,最后痛苦死去。有人认为这种刑罚的痛苦程度可以与中国的凌迟相当了,因为十字刑的受刑时间更长,而且同样会带来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那种死亡慢慢靠近的恐惧几乎可以让人崩溃。
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刑罚是具有等级性的,如果同一种犯罪行为,他们会根据受刑者的身份而做出不同的判决,比如对于上层社会的“体面者”、元老院阶层、议会议员等,所做出的刑罚会比较轻;对于下层社会的普通人、贫民,所做出的刑罚就会比较重。这一不公平现象到了帝国后期才慢慢消失。
三、有趣的“同态复仇”
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有一项非常有意思的规定:“如果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与(受害者)和解者,则他本身亦应遭受同样的伤害。”
这一项规定非常有意思,比如我在吃夜宵,你觉得我瞪了你一眼而不爽,过来拿棍子砸肿了我的左腿。后来警察过来了,而你又不肯接受调解,这时候我就可以拿起棍子把你的左腿也打肿,大家扯平!
同态复仇应该是古罗马刑法里非常有特色的一种,但执行起来估计有难度,就以刚才的例子来说,我左腿被打肿了,我要复仇的时候又不好控制力度,万一把对方的腿给直接打折了怎么办?对方要不要也进行同态复仇?这个在《十二铜表法》里倒是没有说。
结束语
古罗马的刑法虽然不是很完善,但由于它出现的比较早,因此在整个历史上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如果在很多西方国家的刑法中都可以看到古罗马刑法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