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抓,会有怎样的后果?警方让妻子来领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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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抓,会有怎样的后果?警方让妻子来领人,我该怎么办?
深圳的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2021年的最新法律出台,嫖娼是违法的,会被拘留的,但是涉及以下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建议了解为妙。
我有一个朋友,是深圳派出所的民警 ,告诉我曾经接到的案件:遇到有人举报,就去查房,抓到男女两个人,首先问双方是什么关系。
1、只要两个人相互熟悉姓名,假如没有金钱交易,就不是piao 娼。警察不会为难的,就算一方或者两方已经结婚了,也就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
2、假如有一方证明两个人不是朋友关系,就是piao 娼。
通常会通知亲 人去派出所领人,而且要交一定的费用。这种情况是最怕夫妻对方知道的,会引起家庭不和谐。
通常都是找朋友或者同事帮忙,交钱,签名领人。
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
两个人被一起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打电话给他老婆,他老婆接到电话后很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
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异性男女之间涉 及卖 yin和piao 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 yin和piao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piao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涉及以下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建议了解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吸食毒品、打针成瘾的,除以上处罚外还要强制进行戒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的可以进行劳动教育,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强制戒除。
3、男女同伙贩毒行为。
贩毒是违法的,一旦被抓到,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与军人的配偶同居。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附近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6、民警朋友也碰到过这种事情。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入住宾馆,然后来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没有登记。
被举报行为异常,民警到宾馆检查,经过审问,发现是拐 卖儿童的,受到法律制裁。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拐卖儿童数量、产生严重后果等的不良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7、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
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
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
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
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
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
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
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
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
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
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
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
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
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
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
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
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8、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 系,这种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 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 行为的,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还有发现宾馆里面男女四人居住,感到可疑,被举报,经过检查,是毒博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这9种情况是要判刑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从重处罚。
写到最后。
1、嫖娼是违法的,是被拘留的,但是涉及以上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3、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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